各系(中心、办):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教职工考核和管理(服务保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教职工考核、院级先进集体、院级先进个人和校级管理(服务保障)先进个人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教职工2022年度考核(先进评选)工作小组。
组 长:齐 涛 黄玉祥
成 员: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教工党支部书记、各系(中心、办)负责人、教师代表,党政综合办公室科级干部。
二、年度考核
(一)考核范围
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以及非事业编制 A 岗人员。
(二)考核内容
1.年度考核坚持质量导向,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突出不同岗位类型特点和工作实绩。
2.教师以师德师风和工作绩效为重点。师德师风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党发〔2020〕69 号),从政治素质、品行修养、业务素质和仁爱之心四个方面进行考核(文件另发)。工作绩效主要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完成教学、科研、推广、国际交流、公益服务等工作任务情况。工作绩效实行量化考核。
3.管理人员年度考核以德、能、勤、绩、廉为考核内容,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实行述职评议、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和量化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效率,执行学院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情况,满足师生需求等方面的表现及工作中的突出贡献等。
4.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实行量化考核,实验技术人员年度量化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工作、实验教学准备、教学及科研工作、管理工作、开放服务工作等 5 个方面。考核结果由学院和实验室安全与条件保障处共同审定。
5.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参考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岗位考核内容执行。
(三)考核等次及比例
1.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2.优秀人数不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15%;
3.优秀指标分配(21个):
教师15个,其中教授2个,副教授8个,讲师5个;管理(含非事业编制A岗)3个;实验技术(含工勤)3个。
(四)考核办法
1.教师系列根据《 教师系列业绩评价指标体系(2022年修订)》(机电〔2022〕12号)和《 公益性项目指标体系(2022年修订)》(机电〔2022〕13号),按业绩和公益两项积分之和的达成度确定考核等次;
达成度目标分值以《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教师系列第五轮岗位聘期考核目标分值》为依据,即按四年的平均值确定,具体如下:二级岗位:37.5分;三级岗位:30分;四级岗位:20分;五级岗位:12.5分;六级岗位:10.5分;七级岗位9分;八级岗位7.5分;九级岗位:6.5分;十级及其以下岗位:5.5分。
2.管理系列(不含处级领导人员)根据《 管理岗位人员年度考核评价办法》(机电〔2022〕14号)确定考核等次。
3.实验技术系列按照《 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评价办法》(机电〔2022〕15号)确定考核等次。
4.工勤系列参照实验技术系列确定考核等次。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
(2)违反职业道德或社会公德,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3)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4)全年旷工累计 5 个工作日(含)以上,或工作纪律涣散,消极怠工,造成较坏影响;
(5)寻衅闹事,吵架斗殴,经教育不改,仍无理取闹,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社会秩序;
(6)年度受到记过以上、党内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
(7)未经审批,授课学时、教学工作任务没有达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校人事发〔2018〕320 号)或本学院规定的最低标准的。
(8)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
(五)考核程序
1.个人提交材料
教职工(含非事业编A岗)分别按岗位类型在系统内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附件2、3、4、5、6)。教师还需在系统内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鉴定表》(附件1),以及《教师2022年考核评价表》(附件11)《业绩分值划分表》(附件12)。
2.审核
党政综合办公室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统一进行审校,公益分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各秘书提供并审核。
3.考核等级确定
根据党政综合办公室审核汇总初评结果的基础上,经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后,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4.公示
学院将对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在全院内进行公示。
5.学校审核、备案
人事处审核认定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并按规定将相关材料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三、学院先进评选
(一)指标分配
1.先进集体
评选院级先进集体3个,其中在5个系中产生先进集体2个,办公室、中心实验室、工程训练中心等3个单位产生先进集体1个。
2.先进个人
评选院级先进个人(10个):教师7个,其中教授1个、副教授3个,讲师3个;管理1个、实验技术1个、工勤1个。
(二)产生办法
1.先进集体产生办法:各系产生的先进集体由教师业绩(含公益)分达成度平均值及完成学院重点任务情况两方面综合考虑确定;办公室、中心实验室、工程训练中心产生的先进集体根据各部门综合表现确定。
2.院级先进个人产生办法:教师系列按正高、副高、中级职称人数比例及个人业绩(含公益)分达成度确定人选;管理、实验技术、工勤系列依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人选。在院级管理(含实验技术、工勤)先进个人的基础上推荐学校管理(含服务保障)先进个人。
四、工作安排
1.2022年12月9日前,制定工作方案。
2.2022 年 12月15日前,请各教师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鉴定表》(附件 1)纸质版一式2份交各党支部书记初审后,统一提交学院办公室贺喜莹处。
3.2022 年 12 月 16日前,请教职工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附件2、3、4、5、6)《2022年度教师考核评价表》(附件11)及《业绩分值化分表》(附件12)等的纸质版(签名)及电子版交各系(中心、办)主任初审后,统一提交学院办公室毛勇鹏处。
4. 2022 年 12 月 20日前,学院办公室审核教师业绩评价表,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进行公示;学院办公室、中心实验(含工训中心)形成管理、实验技术、工勤系列初步考核结果。
5.2022年12月22日前,学院召开教职工年度考核(先进评选)工作小组会议,审定考核等次及各类先进。
五、几点说明
1、2022 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由本人登陆人事管理系统
https://hr.nwafu.edu.cn/(系统内附填写说明)进入“年度考核”模块(教师首先完成“师德师风”模块相关信息填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年度考核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单位系统管理员审核,线上生成考核表并打印,经单位评议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报送材料。非事业编 A 岗人员直接填写考核表,无需在系统内填报。
2.处级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由党委组织部统一负责,各单位不对其进行考核等次认定。
3.新入职不足半年的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聘用、定级的依据。
4.特殊情况考核等次的确定,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校人事发〔2021〕384 号 )执行,其中:
(1)公派出国、进修访学等 6 个月及以上且在批准期内的职工和内退职工,由学院填写《2022 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
(2)待岗人员、病假、事假等累计超过 6 个月及以上的,由学院填写《2022 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
5.教师对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党发〔2020〕69 号)执行。教职工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申诉处理实施细则(试行)》(党办发〔2019〕21 号)执行。
6.年度考核结果是教职工调整岗位及工资、晋升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7.全职博士后师德师风考核和年度考核参照教师考核要求执行。
8.管理岗位人员年度考核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组织实施,提出初评结果。
9实验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学院中心实验室牵头组织实施,提出初评结果。
10.《 教师系列业绩评价指标体系(2022年修订)》(机电〔2022〕12号)和《 公益性项目指标体系(2022年修订)》(机电〔2022〕13号)中没有的项目请注明,学院将根据情况统一研究,参照执行。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