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及《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有关要求,为做好我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齐 涛 黄玉祥
副组长:刘小峰 宋怀波
成 员:邱 凌 杨福增 陈 军 郭文川 严 欣 柴 璐
学生干部 学生代表
2.奖学金评定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马志宏
成 员:李群卓 贺喜莹
二、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选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院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我院2022年评选国家奖学金6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人,奖励标准为每人3万元;硕士研究生5人,奖励标准为每人2万元。
2.评选要求
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学发〔2014〕235号)、《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执行。
3.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正反套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一份(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检索证明、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
4.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凡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须提交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材料要求2000字左右,以第一人称撰写,主要包括学生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撰写格式样本见附件)。先进事迹材料只需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同时报送本人个人电子生活照1张。
(二)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评选对象为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非在职博士、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奖励名额2名。
2.评选要求
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3〕304号)执行、《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执行。
3.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
(三)宝钢教育奖
1.评选对象及名额
评选对象为品学兼优的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及三、四年级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每人 10000 元。评选名额 2 名,各单位可推荐人选 1名,由学校组织专家评选。具体评选条件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宝钢教育奖评选办法》(校学发〔2011〕 258 号)执行。
2.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学业成绩表》、2 寸彩色蓝底免冠近照一张、《社会类奖学金汇总表》
四、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9月23-26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连同书面申请提交学院。同时需根据《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中《评分细则》,自行计算个人科研成绩、提供其他项目证明并提交学院,逾期不再受理。
2.民主评议推荐(9月27-29日):由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学生干部及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评定,确定推荐名单。
3.学院初审(9月30-10月12日):学院评审工作组根据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联系人:柴璐,办公室9229室;电话:87092240;邮箱:1139930590@qq.com。
五、其他事项
1.所有申请者,必须符合基本学制年限。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可同时提交材料申请,但是只能获得一项。学院根据宝钢奖学金申请者情况择优向学校推荐。
2.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包括使用不在评审期限内的材料、使用曾获得各类奖助学金时已经使用过的申请材料、故意提高论文影响因子数值等)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包括本次参评资格在内的在校期间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对于已获得奖项的弄虚作假学生,上报学校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奖金,同时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相关附件:
1.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说明
2.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5.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
6.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7.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8.社会类奖学金汇总表
9.社会类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
10.学生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样本
11.奖学金评定打分表